鋼結構拆除施工協議書
鋼結構簡易棚拆除施工合同
發包方(以下簡稱甲方):
承包方(以下簡稱乙方):
經甲、乙雙方現場勘查、協商,在遵照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下,就鋼結構拆除工程,雙方達成以下協議:
第一條:工程概況
拆除工程于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九干路308號上?;鹁鏉櫥陀邢薰緩S內,面積約2000平方米,鋼結構簡易棚。
第二條:工程承包范圍
屋面、墻面鋼結構支撐、內部鋼平臺、廠房內小的附屬物。
第三條:工期
1、合同工期:15日歷天(雨天順延)
2、開工日期:2011年12月1日;
3、完工日期:2011年12月15日;
第四條:質量標準:
1、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,將拆除下的鋼結構進行拆解,并按甲方要求碼放到指定地點。
2、乙方應文明施工,最大程度的保護二次利用的彩鋼板、屋架完整性;
第五條: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
1、工程價款按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,合同總價為:20000元(貳萬元。價款包含人工費、機械類、管理費、人員保險金、稅金等費用。
2、拆除工程完工后,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一周內工程款一次性結清。
第六條甲方責任和義務
1、 甲方負責拆除房屋的斷水、斷電、斷氣、斷通訊等工作;
2、 給乙方提供拆除時臨時用電、水接入點;
第七條:乙方責任和義務
1、 乙方進場后,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協調指揮;
2、 乙方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;
3、 乙方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專職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監督,確保
拆除施工在安全狀態下進行;
4、 乙方人員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,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
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;
第八條:合同爭議、解決方式
1、雙方如有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,協商解決不成時,應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。
第九條:其他
1、 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,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持一份。
如單方違約,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。
甲方: 乙方:
代理人簽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